关于2015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情况的
根据《中共黄冈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黄冈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严明纪律,严管作风,严惩贪腐,严肃追责,政治生态明显优化,党风政风向善向上,惩防体系不断完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四风”顽症得到有效治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作风建设进入了新常态,为推进“双强双兴”、开展“三大行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在全省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中,我市排名居市州第一位;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中,我市排名居市州第四位;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巡视整改等工作居全省前列。
根据《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确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13家。其中,县(市、区)优胜单位3家,分别为:黄州区、红安县、罗田县;市直优胜单位10家,分别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税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委政研室。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将由市委书记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列出清单,责成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中共黄冈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