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建保障性安居工程3万余套我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12月29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含货币补偿)31565套(户),开工率103.87%;基本建成及竣工16678套,竣工率138.98%。
据市房管局长袁国俊介绍,2014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改造各类棚户区30388套(户),基本建成12000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2016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347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4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625户,垦区危房改造3000户。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将其列入关注民生、惠民爱民的重要内容。2月27日,市长陈安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承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7月以来,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范围,予以落实。与此同时,强化联合督查机制,每季度对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检查。
多方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严格按国家政策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部分作为保障性住房地方配套资金,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此同时,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中央棚改补助资金36707万元。二是积极申报政策性贷款,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实行财政直达的方式进行,避免了中间环节,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
规范建设管理,强化工程质量。在建设过程中,我市按照抓选优、促规范,抓审核、促节约,抓管理、促质量等“三抓、三促”原则,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在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保障房施工建设全部实行进场公开招标,质量控制和管理行为有了很大提高。二是建立审核制度节约建设成本,取得很好效果。三是保障房建设始终坚持“五制”管理,形成密实的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史少亮 邱近峰 饶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