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获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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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近日,省委、省政府对在2011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我市继2010年获得“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殊荣后再度榜上有名。
2011年市委、市政府以建设“平安黄冈”为目标,以“法治黄冈”为抓手,坚持“大接访”,开展“大调解”,构建“打防控”,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实现了“八个没有发生”,即没有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没有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严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安全保卫重大事故,没有发生严重的网络舆情事件,没有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社会治安问题,没有发生政法干警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助推黄冈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吴爱春 通讯员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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