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
暑期已至,游泳溺水事故频发,再次敲响学生安全工作的警钟。7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学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溺水等类似悲剧发生。学生监护人要履行监护义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引导和教育管理,严禁私自下水游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安全对接机制,对学生日常活动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确保五严防(严防溺水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故、雷电火灾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三到位(对学生教育到位、对家长安全监护通知提醒到位、对危险隐患预警排查整改到位)。暑假期间,各级学校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大型活动,确需的要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部门要督导各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定期与学生及学生家长联系,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提醒和要求。
水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针对重点时段、区域和人群,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和发生过溺水落水事故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牌和有效防护措施,安排监督管理员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学生私自下水。要在不具备安全游泳条件的坑塘、沟渠等周边醒目位置竖立警示牌,刷写警示标语。
建设、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建设、项目建设、公路建设施工等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及有关企业单位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做好相关设备检修维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宣传、广电等部门要通过开设学生安全教育专题栏目和公益广告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意识、家庭监管责任意识和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小学安全事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控机制。要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要制订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妥善做好施救及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