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同向同步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赵清超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只有胸怀大局,自觉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要跟进延伸到哪里,发挥好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职能,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这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立足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生命线。
一、紧扣经济建设中心,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体现。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就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放在发展的大局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
要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作为教育的核心内容。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观念作为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示范、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文化素养作为教育的基础内容。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文化的力量培育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在分析对比中得出正确的判断,在亲身体验中接受文化的熏陶,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条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具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从政道德为主要内容,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重要作用,利用讲、教、读、谈、听、思六字诀,努力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及各级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积极利用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渗透力和影响力。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的宣教格局,建立健全各部门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文体等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通过教育,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为抵御腐败思想打下坚实的内在基础。
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旦权力成为党员干部个人或小集团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腐败之风就会滋长,从而给党的肌体造成致命伤害。因此,党员干部应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这是廉政的基本内涵,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治腐败,根除腐败,就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创新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内外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巡视、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政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强化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以广大人民群众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的作用。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廉政法纪约束机制
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一是提高预防的有效性,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把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运行严格置于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把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比较完善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效果。三是保持惩治的威慑性,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查处,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坚决查纠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确立惩防体系建设的权威地位。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法纪约束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进行。出台实施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都要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及时把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对制定的党政干部行为准则和从政规范进行清理,必须坚决执行,不完全适应的作出调整,需要做出新规定的及时制定,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推进执纪执法,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加强执法监察,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能,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法不依、顶风违纪的行为。
四、严查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拓宽思路,扩大案件线索的来源渠道。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既坚定不移打老虎,又不折不扣拍苍蝇。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善于运用和体现党的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要进一步研究办案工作规律,创新办案工作方式方法。突出办案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影响重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容易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环节入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奋敬业、奋发有为,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确保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前提和基础。为民、务实、清廉,是一个有机整体。廉政建设和勤政建设密切联系、相互促进,统一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坚持廉政与勤政的有机统一,必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廉政和勤政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廉洁自律中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勤奋敬业中切实担负起执政为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