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调整居民医保政策增实惠促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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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医疗保险水平,减轻居民负担,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11月29日,大城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对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大幅提高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新政策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明年1月1日起,大城县将取消普通医疗费用的分段计算,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特诊特治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60%,与2012年相比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此外,对患尿毒症的参保居民建立门诊报销制度,对其血液透析的门诊费用每个参保年度只扣除一次起付标准,并按照住院费用的标准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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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9:32: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