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成效明显
7月22日,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成效明显,公务员制度的成功实施已成为我市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
2006年以来,我市以队伍建设为主题,以完善创新制度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了公务员法及其单项法规,切实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5年来,在公务员的“进口”上,我市全面实施考试录用制度,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法,先后组织实施了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从村支书、村主任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等工作10余次,800余人被各级机关录用;在公务员管理上,全面实施了各单项法规,法制化管理机制开始形成。公务员过渡登记工作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参公工作进展顺利。年度考核工作在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量化考核法和分级分类考核法开始推行,考核质量明显提高,考核结果普遍作为增资晋级、表彰奖励、晋升职务、学习培训、交流轮岗、降职辞退的依据。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全面启动,全市共受理各种申诉控告案件20多件;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推行,近5万人次参加了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四类培训,绝大多数公务员还专门学习了计算机、外语、法律等新知识和新技能,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在公务员队伍“出口”上,全面实施了退休和辞职辞退制度,“到龄必退”成为普遍规范。对于不愿意和不适应在机关工作的,允许他们辞职另谋职业,对于不干事、不尽职、不称职的,通过辞退渠道清理出机关队伍。全市共有38人辞职或被辞退。(余兴国 张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