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四举措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武穴市在全面摸清农村“三资”底数的基础上,依托乡镇财政所,采取四项举措,着力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新机制,实现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全覆盖。
建立资产台账。对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和变动情况。
设置资源登记簿。对属于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情况以及使用权流转事项。
公开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的添置处置,严格按照《武穴市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法和规定的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对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年审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监督,对所代理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已进行产权制度创新的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查,以防止资产资源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向武华 汤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