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文明城市、共建幸福廊坊系列评论之六
争创文明城市、共建幸福廊坊系列评论之六
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既是创建工作的参与者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最终受益者。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是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同时亦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以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推进的创建工作,最终还是要体现创建为民,实现人的发展,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经过多年的积累,创建文明城市已经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名牌项目,对于提高我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强大的助推作用。与此同时,在创建为民的工作理念的指导下,我市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正全方位多角度地推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争创文明城市不仅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更是凝聚民心、惠及民生的生动实践。我市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注重人本理念,坚持尊重百姓意愿、突出百姓主体、创建成果百姓共享原则,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民心工程紧紧抓在手上,以创建为民为第一导向,以群众满意为首要标准,注重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利用创建工作完善城市承载和服务功能,大力整治城区卫生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整治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全面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等,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指导下,一系列广大市民关心、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迅速得到解决,真正地让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为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让创建文明廊坊工作在全民共建共享的和谐氛围下持续地向前发展。因此,坚持创建为民,也就真正地明确了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抓住了文明城市创建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