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15月份空气质量再创新高39个一级好天优良天数占96%
昨日,记者从市环境监测站获悉,今年1-5月份,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级及以上天数达145天,其中一级天数39天,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一级天数增加3天,三级天数减少1天,综合污染指数有所降低。
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已连续7年超过330天,我市连续12年被省政府表彰为环保目标考核优秀市。
近年来,市环保局大力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护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污染严重、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依法取缔;对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公开曝光、挂牌督办;对长期不能稳步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对轻微首次环境违法违规企业诫勉观察。同时,对排污大户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对饭店等油烟排放单位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有效地控制了污染排放。
十一五末,我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已实现全覆盖,全市域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8万吨,并全部配套建设了污泥处置设施;全市各县城都建设了垃圾处理场,并建成6个垃圾渗滤液集中处置设施。在此基础上,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证了上述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
至今,我市已建成规范化机动车尾气检测点15个,实现了全市域的尾气检测全覆盖。15月份,全市共检测机动车辆5万余辆,对不合格车辆进行了强制治理,从根本上控制了汽车尾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