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日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作风办印发了《关于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措施》从健全涉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涉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企业周边环境建设,加大涉企问题行政问责力度,加强优化软环境各项措施的落实等方面作出了28条具体规定。
在健全涉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中,建立涉企环境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完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企业制度,全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至少一个重点项目或一个重点企业作为联系点,每季度第一个月上中旬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建立企业、群众评议政府机关工作制度和企业首错不罚制度,对经教育、督促拒不改正而确需进行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执罚执收、票款分离等制度,严禁乱施处罚权。同时,严肃涉企工作纪律规定。
建立和完善综合审批机制,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积极推进综合审批机制建设,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实行一个公章对外,进一步削减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管事项。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行政监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工作的通知》、《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提高涉企服务能力和水平。面向全市企业全面推行《涉企服务联系手册》三卡制度,推广五办作风,对企业在立项、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站式一条龙审批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周列服务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效能监察活动,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每年选定一批重点项目,深入项目现场,对项目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开工达产率逐一进行督导检查,提高项目建设工作效能。积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同时,健全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企业设立代办中心和综合代办中心。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企业周边环境建设。健全企业和项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加快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超市、餐馆、娱乐休闲场所建设,为企业员工提供基本生活设施保障。加强房屋租赁市场和市内公共交通规范化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各项服务设施,全面推行社区养老呼叫网络系统暨12349社区服务热线,推进社会治安环境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中小企业创业立项等审批事项。围绕涉企执法检查、收费、服务以及四项专项治理、十个严禁规定等落实情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格落实《关于在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中严肃纪律的六条规定》,充分利用廊坊纠风网暨网上直通车等网络载体,公布投诉热线、举报信箱、电子邮箱,接受企业、群众投诉,加大涉企问题行政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