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认定30家重点龙头企业和40家重点专业协会组织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认定农业产业化第八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第五批市级重点专业协会组织的通知》,新认定命名了3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40家市级重点专业协会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共拥有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09家,市级重点专业协会组织123家,涉及乳品、肉类、粮油、蔬菜、林果等产业,这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好更快发展。
此次新认定的30家重点龙头企业和40家重点专业协会组织,是按照《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基地、专业协会组织认定标准》,由企业、协会申报,各县(市、区)初审推荐,报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严格审批而确定的。《认定标准》规定,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市级重点专业协会组织年直接经营收入应达到1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在新认定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中,农产品加工类企业12家,养殖类企业14家,种植类企业1家,流通类企业3家。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16.8亿元。在新认定的市级重点专业协会组织中,种植类16家,养殖类24家。2009年实现经营服务收入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