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治超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的八项措施
12月3日,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治超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议的函》和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明电《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推动新一轮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并出台了八项措施。
一、切实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机制。省、市、县政府层层签订年度治超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和目标。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行业的情况,提出落实全省新一轮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意见,明确目标,强化落实,并进行行业监督。市、县政府召开会议,督导有关许可机关,完成货运源头的调查摸底,12月中旬由县级政府公示,并按照《河北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实施源头治超。今年底或明年初,召开全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对新一轮治超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二、加强督导工作。开展治超工作专项督察。省治超领导小组成立3个督察组,分别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和省发展改革委的主管领导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同志为组员,分片包干定期对各地治超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行《治超督办卡》制度,对治超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公路路段所在地区下发《治超督办卡》,督促其采取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室的督察范围,由政府督查室对各地治超工作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三、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强化源头监管。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厅,对全省的汽车生产、改装厂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非标准汽车生产、改装行为,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汽车生产和改装厂家。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工商、国土、水利部门,对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源头治理。由省治超办组织,对各地近期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情况进行路面检测。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公安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研究制定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记分扣分制度,尽快实施。
五、严格路面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联合执法。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拦截超限超载车辆进入检测站,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治超检测站管理。
六、完善法律规章。新一轮治超以来,先后下发了《河北省新一轮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河北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参照天津、陕西、江苏等省(区、市)的做法,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河北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办法》,完善治超政策规章。
七、提高超限超载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我省现行通行费收费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起不到应有的遏制作用。最近,天津市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临时再加价的措施,大幅度提高了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收费标准,对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效果十分明显。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物价局,提高超限超载车辆的通行费收费标准。
八、进一步加强治超宣传。在做好治超法规、政策、意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对治超不力的地区以及因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