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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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市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在全市颁布实施。
该办法本着各级领导既要负责分管工作、又要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及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它相关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任务均予以明确,并就相关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说明。
(记者 郭京泉 通讯员 张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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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7:01:2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