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颁布
日前,河南省政府公布《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于2016年9月22日河南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办法》共6章38条,包括总则、水量调度、用水管理、工程设施保护、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调度、权责明晰、严格保护的原则,确保调度合理、水质合格、用水节约、设施安全。《办法》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点解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的管理责任及其分工问题。《办法》明确了河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单位,以及配套工程沿线区域、受水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
二是重点解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量调度问题。《办法》对河南省南水北调工程水量分配方案、年度用水计划、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和月水量调度方案的制定,以及供水定价和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分配水量的转让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是重点解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受水区水资源保护问题。《办法》对有关区域的水资源保护、水质保障、水质监测、受水区地下水限制开采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是重点解决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设施保护问题。《办法》划定了配套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对危害配套工程设施的禁止行为和配套工程管理单位的工程设施保护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供用水和设施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4年12月12日,全长1432公里、历时11年建设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随后我市新区、淇县县城、浚县县城先后用上丹江水。截至2016年12月1日,通过鹤壁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34号、35号、36号三座分水口门三条输水线路累计向我市供水4500万立方米,向淇河生态补水1050万立方米。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并向我市供水之后,有效缓解了我市的水资源短缺和水的供需矛盾,提高了城市工业和生活用水的保证率,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用水水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鹤壁段沿线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减少了对地下水的开采。这为我市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饮水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城市化进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资源保证,对我市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