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廊坊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批准廊坊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08年10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廊坊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毅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廊坊市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有关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韩少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廊坊市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审议了《廊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07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初审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廊坊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决算。同意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毅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廊坊市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有关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合理安排支出,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监督机制,促进依法理财。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