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3月21日,市局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了监管检查的针对性,确保监管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和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计划》明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市级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三种。其中日常监督检查由市局指导,县区食药监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由市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计划》明确了日常检查的事项、方式、要点、频次及抽检种类、比例,并要求监管人员将检查结果即时录入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检查信息,实现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痕迹化。市局监督抽查以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大宗食品销售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采取随机选取经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内容的形式进行,抽查数量不少于110家次,督查情况在全市系统进行通报。《计划》还列出了《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表》,强化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