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旅游局完善请销假制度有效强化干部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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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按照省、市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该局结合单位实际,从严格请销假制度入手,修订完善原有请销假制度,促使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明确请销假范围。请假范围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探亲假、生育假、公伤假、丧假等。
二是按审批权限报批。请假使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干部请假报分管领导、局长审批;一般职工请假报所在科、室、队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三是实行公示制度。按季公示请销假情况,由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四是严格执行措施。旷工, 病、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扣发本人相应天数的工作津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在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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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6:26: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