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执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见成效
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以提供生育证管理服务为重点,持续加强利益导向工作,采取系列措施,切实保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执行见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把市民化政策同每月工作重点相结合,利用古庙会、文艺演出、文化大院等人员聚集的优势发放宣传折页;利用新闻专栏、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平台热情解答市民化相关政策;在网上开设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业转移人口适用的计划生育政策,倡导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日常督查,做好***落实。根据《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适用计划生育政策的意见》,将市民化政策执行情况列入日常工作范畴,强化对县(区)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定期了解县(区)市民化政策执行情况,每月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并向委党组汇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县区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人口结构的科学调整。
三是成效明显。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顺利推行,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继续享受农业人口的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2014年全市共有415对已婚育龄夫妇获准继续享受农业人口生育政策,其中上半年为62对。2015年1-3月,全市共计77名农业转移人口按农业人口生育政策获准生育第二个子女,比2014年上半年62对名增加了15对。
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落实情况,按国家卫计委规定,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实行年审制,每年1月15日前个人申报,经村评议公示,乡初审公示,3月31日县级审批确认。2014年全市35名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2015年全市共151名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优惠政策,比2014年增加了1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