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我市将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开会要说普通话,普通话是否合格将作为招录公务员的条件之一。明年9月,我市将迎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顺利通过评估,我市成立工作机构,出台工作措施,对机关单位等使用普通话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10月9日,笔者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获悉的。
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是指在城市中开展普通话普及和规范用字活动,从而达到汉字应用基本规范、初步普及普通话的要求。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此次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范围为我市的城区部分,含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和开发区。涉及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
其中,党政机关推广普通话要求明确,制度健全,并有检查落实措施;普通话成为党政机关主要工作用语和会议用语;按有关文件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取公务员的一项条件。同时,城区的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也将进行规范,对于商品名称及广告不规范用字进行清理并督促纠正。另外,城区内的风景区和公园用语用字要达标,对现有企业和商店门面招牌的不规范用字也要进行清理并纠正。
在时间安排上,目前我市已进入动员部署阶段,完成了相关实施方案的起草、迎评的日程安排和责任分解。下阶段,我市将组织开展自查整改、试点观摩与检查。根据规定,县政府所在城镇的城区部分要在2017年前完成三类城市的评估验收,届时,所有县区都将通过国家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验收。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早在1998年就成立了鹤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目前,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已初步呈现出“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协作”的积极态势,各高职院校和中小学均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在每年9月份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学校组织开展“啄木鸟纠错”行动,广泛宣传、动员学生寻找纠正公共场所不规范用语用字。虽然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离省政府和省语委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组织开展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