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LGFYCW2017001)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院近期将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进行招标采购,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及要求
对我院201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资质要求
(一)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工作日8:00 -12:00,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财务科(住院部1519室)。
(三)参加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1.报名资料封面:注有联系人的手机、办公电话和邮箱地址;
2.服务收费报价(详见***2);
3.财务报表审计方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事务所资质证书》复印件;
6.事务所成立十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以上(提供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公布2016年末在册注册会计师名单截图复印件);
7.2016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提供2016年纳税证明复印件);
8.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9.参与投标业务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0.曾经参与本市公立三级医院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等项目经验(提供提供项目服务合同或者***复印件、委托审计单位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预算
7万元/年。中标价包含会计审计各项服务费,包括201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全部税费和不可预见的费用。
三、其它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龙岗区2017年-2019年会计中介服务类预选供应商。
(二)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三)所投标的资料要求一式六份,其中一份原件,五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全部封存档案袋内,加盖封口公章,在开标当日规定的时间现场开拆封并公布。
(四)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四、评标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由评标小组集体决定。
(一)说明
1.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
2.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投标;
3.上述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本次洽谈事宜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财务科(住院部1519室)
2.咨询电话:0755-89988031 0755-28933003转8571
3.业务联系人:沙女士
***:
附表1:深龙卫计[2014]37号深圳市龙岗区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pdf
附表2:报价表格式.xls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