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 三井分局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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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近日,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井分局对镜湖路2号进行检查时,对该地址上正在经营的一处无证无照食堂进行了查处。
经查,常州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新北区镜湖路2号楼三楼开展经营活动,为该园区内企业的食堂。现场约有400平方米,有小型餐桌50张,打菜台一个。门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均为常州市武进区。经现场询问工作人员,称该企业并未在该地址申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单位存在无证经营食堂的行为。三井分局检查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展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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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7:15: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