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河镇 综合行政执法局孟河镇组织喷涂类企业负责人召开业务培训会
近年来,根据新修订的《环保法》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对环境管理的各项要求,孟河镇结合实际,清理了一批“散乱污”作坊或企业,对于具备整改条件且主观上积极配合的一些企业,孟河镇将其纳入整改、提升的计划,并全程督促和引导企业落实整改,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提供倾心的服务,使企业对整改更有信心。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全力削减排放,孟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于9月2日组织辖区内涉及VOCs喷涂类的企业召开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专题培训会议,六十余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环保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活动。
在授课之前,执法局局长刘纯洁和分管环保的副局长樊斌先后阐明了本次培训会的目的和意义,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认清当前形势,与时俱进,逐步转变其落后的思想观念,切实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理论联系实际。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对照此前编制的“一厂一策”内容进行有效治理,并建立信息报送、自主检测、运行台账记录等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使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再上台阶。
本次特邀环保专家为企业负责人授课,培训主要从大气污染等案例与现状出发,紧紧围绕《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解读环保最新政策,重点强调企业有哪些环保权利与责任,还讲解了喷涂工艺所使用的可替代含有较高挥发性有机物油性漆的水性漆、高固份油漆的定义、有机废气全过程管控的要求、原料堆放到生产过程及末段治理的规范要求、《固废法》相关要求及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方面的相关流程等,最后还列举近年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中的一些典型案例为大家作警示和分析,并详细解读了立案处罚的实施细则。
通过此次的业务培训,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都丰富了喷涂类企业负责人环保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自律,为全面推进孟河镇VOCs治理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