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区司法局梳理并公布两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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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新北区司法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梳理并公布了新北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与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包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行政管理机构等共38个单位。执法主体包括区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关、集中行使执法权的乡镇等22个单位。乡镇机构改革后,区司法局还将根据职能变动,对执法主体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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