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溪镇 政法中心司法所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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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4日发表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融资担保公司监管管理条例》(***令第683号),实现融资担保机构和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全覆盖,按照常金监发【2020】20号文件要求,5月9日至5月11日,罗溪镇司法所开展对辖区内未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但实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信用增进公司、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以及为各类放贷机构提供客户推介、信用评估等服务的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工作。
通过排查,进一步掌握了罗溪镇融资担保公司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了相关公司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日常监管,规范了融资担保行为,有效促进了罗溪镇融资担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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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19:42: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