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工委(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前公示(以姓氏笔画为序)。
1. 王佩春,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山东青州人,1992年11月加入***,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常州市新北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职区管领导班子成员。
2. 王宝强,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安徽怀宁人,1995年10月加入***,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常州国家高新区党工委(新北区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二级调研员,拟任副科职区管领导班子成员。
3. 王淑婉,女,汉族,1984年9月出生,江苏常州人,2010年12月加入***,200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副科)、党组成员,拟任正科职区管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一年。
4. 徐 盛,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江苏常州人,1998年6月加入***,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拟任正科职区管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工委(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处反映(联系电话:85127257,邮箱:xbgj@czxd.gov.cn)。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