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深入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近日,根据***、***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系列文件及《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要求,我区制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全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实现新常态。
一是固定学习时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采取会前学法的方式,原则上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必须作为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
二是变革学习方式。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方式采取专家授课、书面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
三是丰富学习内容。围绕政府依法履职,区法制办制定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计划,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常州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知识的学习。
四是提升学习效果。区法制办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资深法官及业务部门负责人作为授课人来讲法,侧重以案释法、精选主题,提高学法效果,打造钟楼学法特色品牌。
通过《制度》的实施,区政府领导带头学法,推动全区各部门以及开发区、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干部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树立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法治思维,从而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我区法治政府的建设。(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