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国内外媒体及专家高度关注外商投资法
3月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下称“外商投资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这是中国持续推进对外开放的最新举措,也是中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开放领域内最重要的法律,展现了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积极姿态。连日来,国内外媒体和各领域专家都对该法案给予了极大关注,并发表看法。
一、降低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创造活力。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指出,对外商投资,国家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一大成效是市场开放度和透明度将因此走高。传统的投资管理,告诉投资者哪些能做,列出清单给予投资指引。负面清单,反其道而行之,告诉投资者哪些不能做,把不能做的列出清单,清单以外的都能做。在上海自贸区,随着负面清单管理的实行,政府前置审批减少或取消,更多转向事中事后监管。这意味着,企业可以有更多进入相关领域和行业的自主权和机会,门槛低了,社会和企业的创造力活了。
二、展现积极姿态,推动更高水平开发。人民网报道,我国对外开放从创建经济特区开始,然后是沿海部分城市开放,接着是沿边与内陆开放,在这种由点到面的过程中,外商投资也从最初的出口加工业扩大到了高新技术、从制造业延伸到服务业,由此形成了如今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另一方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但这种情景下我国更多地是在被动遵守世贸规则,某种意义上很难说是一种主动型开放。可物换星移,自2012年以来,我国不仅设立了上海等12个自贸试验区,而且对外商投资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同时将推行数十年的全链条审批制度改变为有限范围内的审批和告知性备案的管理制度,对外资的限制性措施减少到48条,中国积极主动开放的印记十分清晰。在这种条件下,出台外商投资基本法,将许多有战略价值的成果纳入法律体系中,在实践上既可以形成新的导向与指引,也表明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与信心,同时需要通过法律内容的调整与更新进行负面性纠偏与正向性固化,形成吸引与扩大外资进入的全新引力。
三、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深度融合。澎湃新闻报道,外商投资法草案,一是强调内资外资的一致性,草案第九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这是重大进步。二是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简单说,就是在准入阶段给予外资不低于内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国际通行做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行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三是简化外商投资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之外,政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四是明确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