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审批处第一小组组织学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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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尽快掌握该政策的最新要求,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9月28日建设项目审批处第一小组全体人员组织学习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明确和突出了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经过学习,对该《办法》出台的目的、实施的方式以及建设单位及审批部门的任务有了深入透彻的了解,为今后依法开展环评审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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