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告(常胜)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 文 |
1 | 常州常胜线缆有限公司 | 常新行审环验〔2019〕107号 | 2019年5月10日 | 常新行审环验〔2019〕107号 关于常州常胜线缆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用导线生产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常州常胜线缆有限公司: 你单位《常州常胜线缆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用导线生产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常胜线缆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用导线生产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3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天山路38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万米3135硅胶线、3000万米1430导线、800万米1015导线、1000万米3266导线、1200万米1330导线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建成年产5000万米3135硅胶线、800万米1015导线的生产规模,其他产品暂未建设,故为部分验收。该项目于2017年10月18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登[2017]5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堆场。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常胜线缆有限公司家用电器用导线生产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环检(验)字第(265)号]表明: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固废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完善固体废物,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7日 抄送: 区生态环境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7日印发 |
公示期限 | 公告日期:2019年5月1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