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中心市监窗口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8月24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提高外资企业登记水平,适应外资企业登记工作的新要求,9月24日区政务中心市监窗口人员集中学习了该条例。
《条例》是我国“十四五”时期为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充分释放活力而推出的商事制度行政法规,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集中学习中,区政务中心市监窗口人员对《条例》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条例》推出了六大改革举措,包括提升登记便利度、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推动解决“注销难”、设立歇业制度、明确诚信和监管要求、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其中歇业制度为首次提出。通过学习,窗口人员加深了对《条例》主要内容的理解,了解了注册登记工作的变化和今后工作重点,对注册登记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此次集中学习,提高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规范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区政务中心市监窗口将进一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切实增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使命感,为我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