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 新北区律师到法院实习模式成效凸显
2017年5月,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为加快法律共同体建设步伐,出台《关于派遣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的暂行规定》,全面启动实习律师到法院担任实习助理和法律志愿者工作,经过近10个月的运作,初显成效。
一是搭建实习律师实习培训的“新平台”。打破原有实习律师必须在律所实习的传统做法,推动实习律师不仅可以从律师实务方面进行业务实习,也可以站在法官、当事人、调解员等多维度进行深入学习,进行多岗位、多方面法律实践,充分了解案件从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全过程的具体实务操作,有利于实习律师在今后的执业中实现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2批8名实习律师通过3—6个月实习走上执业道路,纷纷表示在专业领域上获得了实际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专业知识,熟悉并掌握了相关程序。
二是拓展了多元矛盾化解的“新力量”。实习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或立案前法律咨询工作,通过发挥客观“第三方”身份优势,站在当事人角度开展“释法说理”,容易获得当事人的共鸣和信任,同时也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预期,推动相关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就通过调解实现案结事了。近10个月来,通过引入实习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推动250件案件在诉前调解成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压力。
三是开启了法律共同体双向互动的“新探索”。推动实习律师到法院跟班实习,有利于律师在执业前就能在法院这个平台上共同面对矛盾纠纷,共同思考,共同努力,使得律师能够更好的理解法院、法官在审判时的考量和要义,在完善的法律知识的同时提升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法院、法官也能站在律师的角度,理解律师的所思所想,打破原有离合式的状态,加快法官、律师等法律人的共同体建设,有效推动和深化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