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征补中心开展第一季度以案释法活动
为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意识,2021年4月2日下午3点,区征补中心在484会议室开展了2021年第一季度“以案释法”活动,全体人员参加。
本次活动观看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随园地块被征收人王亚明(一审原告)诉被上诉人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与其签订的《武进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案二审听证会,湖塘镇人民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案被上诉人2017年9月13日与上诉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上诉人认为该协议的补偿方式只能选择货币补偿,剥夺了被征收人的安置方式选择权,征收程序中征收法律文书(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送达存在重大瑕疵,应当确认《征收补偿协议》无效。被上诉人及第三方认为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程序适当,《征收补偿协议》反映的补偿内容也符合该项目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没有违反相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诉人陈述的并非事实,被上诉人也没有剥夺上诉人的选择权。
通过观看视频,参加活动的人员对庭审内容展开了讨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有了新的理解,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