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 文 |
1 | 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增建摩托车架、油箱电泳生产线项目 | 常新行审环验〔2018〕19号 | 2018年7月18日 | 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增建摩托车架、油箱电泳生产线项目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你单位《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增建摩托车架、油箱电泳生产线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增建摩托车架、油箱电泳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8年6月组织该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380号,项目建成形成年产电泳涂装摩托车架、邮箱20万台/年。该项目于2011年1月24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常新环管[2011]11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采用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二)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固废:电泳槽渣、漆渣、污泥、废过滤袋委托北控安耐得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现暂存于企业危险废物堆场。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光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增建摩托车架、油箱电泳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噪声:东、西、北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排放限值;南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排放限值。其他测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运行。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和综合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及时进行网上申报并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
公示期限 | 公告日期:2018年7月18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