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公告
为加强对我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对9家代理记账机构(分别是:广东省财智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晠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恩诚财务咨询(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市鸿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掌税宝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誉满禅胜企业管理服务(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博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税越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配合检查工作方面
佛山市晠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没有按要求提供服务对象的财务资料,导致检查组无法对其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保持机构设立条件方面
个别代理记账机构填报的专职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如:广东省财智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只有2名人员在公司购买了社保,另外一名人员在其他公司购买社保。
(三)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的健全和执行方面
业务内部规范普遍流于形式,实际执行过程中9家机构都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
1、没有建立会计资料交接有关制度。
2、记账凭证中会计主管、记账、审核等均未签名等;
3、缺少现金流量表、签名以及编制财务报表附注;
4、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记账凭证未按要求打印装订。
(四)会计从业人员是否完成继续教育方面
检查9家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有5家机构的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分别是:恩诚财务咨询(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市鸿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掌税宝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誉满禅胜企业管理服务(佛山)有限公司、佛山市税越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五)书面委托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方面
检查发现,4家机构(广东省财智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佛山智慧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晠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鸿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书内容不完整,都不同程度缺少《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检查还发现佛山市晠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修改协议金额,但未经协议双方盖章确认情况。
(六)代理记账机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检查发现,大部分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1、记账凭证单位原始凭证签名不规范,内部审核、复核制度未履行到位,例如:工资表无单位领导签批;
2、会计凭证制单、复核无人员签名;
3、会计报表未见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4、未编制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二、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一)根据上述检查结果,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责令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
(二)根据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使用现金,提高执业质量。
(三)对发现的问题务必逐一整改到位,责令问题单位限期报送整改结果,财政局进行抽检复查。
(四)将没有按要求提供服务对象的财务资料的佛山市晠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以查促改,确保财政部门代理记账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到位。建议各代理记账机构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循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切实提高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