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财政分局 保养金待遇提高失地农民深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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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稳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三井财政分局积极落实常新委办[2018]35号文件精神,提高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待遇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750元提高至800元。3月14日,三井财政分局发放养老年龄段正常保养金及补差共计1***余万元。
回顾历年数据,随着经济的发展,养老年龄段保养金平均每年都以15%左右的速度增加,从2008年220元每月的标准,经过十年的调整,已经提高至目前的800元每月,充分体现了三井街道对原籍居民的关心和关怀,努力在“两聚一高”实践中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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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8:35: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