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圆满完成2020年医疗器械清网专项行动
为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落实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药监综械管[2019]30号)文件,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了医疗器械“清网”专项行动,截至11月17日,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8家。
本次专项行动,一是清理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重点查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线下”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线上”无证销售医疗器械或超范围销售医疗器械;二是清理利用网络销售非法医疗器械产品,重点查处销售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等非法医疗器械产品;三是清理查处“线上”企业及产品信息与“线下”企业及产品不一致的现象;四是清理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第三方平台。经检查,我区无医疗器械第三方平台,所有企业均为入驻类企业。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保持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查处的高压态势,使我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互联网经营行为保持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