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等生产技改项目 | 云河路9号原厂内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40.42万元,在云河路9号原厂内,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实施马来酸依那普利片等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mg马来酸依那普利片3.744亿片、5mg马来酸依那普利片1.728亿片、盐酸二甲双挂格列吡嗪片216万片、注射用奥扎格雷钠216万支、厄贝沙坦片1.5亿片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含氮磷废水和乙醇吸收液经1#污水站处理和深度净化处理后回用于空调系统补充水,其他废水经2#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新增生活污水。注射水系统排水作为清下水排放须符合相关要求。 2、废气:粉碎筛分工段废气经滤筒除尘处理后排放;干燥废气经水吸收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