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四个引领寄语法院文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2012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将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12月28日,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方案介绍,对法院从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物质文化建设四个方面提出的工作方案给予了高度评价。为了进一步通过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法院队伍建设上层次,推动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上水平,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法治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法治文化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而存在的进步文化形态,它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展法院文化建设过程中,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始终体现公平诚信、刚柔相济的法治理念,始终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化解好各类社会矛盾,走出一条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法院文化建设,以法院文化建设落实和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新途径。
二、以时代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要始终紧扣时代主题,突出时代特色,坚持正确方向,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以“更加贴近大局、更加贴近群众,更加贴近实际”为目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升队伍素质,统筹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典型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是法院精神文化的人格化,作为活生生的样板,他们以生动具体的形象展现法院文化的精髓,对法院文化的成型与强化起着重要的作用。区人民法院应不断挖掘、培养、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在身边的先进典型,以典型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用榜样的力量不断昭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巨大动力,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推动法院群体共同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四、以网络文化引领法院文化建设。要顺应网络时代的客观需要,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司法公开,加强民意沟通,回应民众关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需要通过网络搭建直接对话、交流与沟通的平台。要积极探索裁判文书上网、网评法院、法院微博、网上调解室、网络庭审直播等多项网上司法公开和民意沟通举措,顺应网络的发展趋势和群众对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使得民众更加全面地认识法官、更深地理解法院,更好地树立法院司法为民、亲民、护民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