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新宇同志挂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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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选派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挂职(实践锻炼)的通知》(常卫办〔2017〕61号),经研究,决定:
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周新宇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卫生院副院长,挂职时间:自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
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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