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多措并举提高审理质量
今年以来,金坛区审计局将审理环节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有效补充,从加强人员配置、完善审理重点、丰富审理方式、加强综合分析等方面强化审理工作,切实发挥了审理对审计质量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是配强人员,打牢审理基础。选派工作细致、业务扎实、吃苦耐劳的同志到审理业务科室(综合科),介于基层审计人员不足,审理人员兼任主审项目的实际,明确了审理工作A、B岗,确保至少有1名专职审理人员常年保障审理工作。同时,不定期举办项目会审、业务讨论等,积极选送审理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联合审理、业务质量检查、优秀项目评选、综合考核、审理统计等业务培训以及法律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明确重点,指明审理方向。把握“三个节点”、聚焦“三项内容”,使审理工作有的放矢。即把握住审计方案编制和执行环节,重点查看方案制定的合规性、全面性和针对性,查看任务分工是否到位,是否按方案执行、任务是否完成、审计程序是否合规、问题是否反映等;把握住现场审计实施环节,重点查看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法规选用是否妥当等;把握住征求意见环节,重点查看报告反映事实是否清楚、定性依据是否充分、不在报告反映的问题是否有依据等。
三是丰富方法,提高审理质量。探索“两个结合、两个询问、三种方式”,有重点有层次地实施审理。将专职审理与兼职审理相结合,一般审理与重点审理相结合,要求每个项目主审为该项目的兼职审理人员,主审必须对每个底稿、取证单及取证资料进行核实把关,减少专职审理人员复核工作量。对局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审理,参与审计现场、业务讨论环节等,及时提出审理意见。同时,审理时可就不清楚的事项询问主审和被审计单位,克服审理人员对现场不了解的短板。再根据不同情况,对重点项目开展现场审理、异地项目开展网上审理,一般项目采取送达审理,有效分配人力,高质完成任务。
四是综合利用,提高审理成效。加强“两个利用”,即定期对审理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不断促进后续项目的自我完善;加强对各类审计项目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提出综合性的建设性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