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高档轿车用第三代轮毂轴承自动化生产技改项目 | 新北区汉江路52号 |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700万元,在新北区汉江路52号,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实施高档轿车用第三代轮毂轴承自动化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档轿车用第三代轮毂轴承116.4万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废气吸收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热处理废气、天然气净化剂再生废气经水喷淋+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研磨加工、清洗、甩干、防锈工段废气经水喷淋+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