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2016616346车灯防雾喷涂技术改造项目 | 秦岭路182号 |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1万元,在秦岭路182号,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实施2016616346车灯防雾喷涂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喷涂防雾车灯500万只(全厂车灯产能维持不变)的生产能力。 |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常州市江边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前灯工厂喷漆废气、喷防雾漆废气经喷房内水帘去除漆雾后再经洗气除雾塔净化后与固化(IR+UV)废气、固化(电加热)废气一道经分子筛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后灯工厂A线喷防雾漆废气经喷房内水帘去除漆雾后与固化(电加热)废气一道经洗气除雾塔净化后再经分子筛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