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 监察审计室认真组织开展十带头、十严禁专题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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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切实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新桥镇纪委及时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十带头、十严禁”规定》下发到各村(社区)、事业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坚决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下一步,镇纪委将对各单位学习和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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