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进一步规范农村疫情防控相关财务管理
2月18日,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当前农村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保证疫情防控款物收支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疫情防控相关财务管理的通知》通知对疫情期间防控物资采购、防控人员费用支出、捐赠款物接受、捐赠款物使用等财务事项明确了统一规范的要求。
减少资金审批环节,简化流程管理。《意见》对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使用集体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工程和服务的,在购买口罩、医用手套、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毒液等防疫应急物资时应特殊原因不能取得正式***的,可填制付款凭证。对用于支付疫情防控人员的费用,可由村两委商议后形成会议纪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费用支出可直接用“村务卡”刷卡或转账支付,应急情况下可以用现金支付,纳入“其他支出-抢险支出”科目核算,年初预算不足的,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额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简化结算方式。《意见》对原来要求开具正式***等事项也进行了简化许可,捐赠的现金、支票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形式的款项,收款时开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即可,入账纳入“公积公益金—上级拨入或捐赠”科目核算。对非定向捐赠的款项使用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必须专款专用,应专门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药品;慰问疫情防控一线的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补助因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以及其他疫情防控需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