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局 区经发局加强农民工工资欠薪信用信息推送共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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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于2019年12月30日正式公布,该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当前正值春节前夕,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高峰期,也是欠薪问题的多发期、易发期。为进一步落实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区经发局根据区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反馈的相关欠薪信息,汇总梳理后形成信用信息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实现信用信息互认共享,为后续实施欠薪联合惩戒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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