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进一步提升学前公平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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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9月,常州市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的通知》,进一步落实教育惠民工程,提高公平教育水平。一是资助对象“扩面”。首次将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儿童纳入资助范围。同时,取消户籍限制,只要在经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均可享受资助。二是资助标准“提高”。资助标准按合格幼儿园收费标准,从原来的每学年2000元提高到每学年3300元。新标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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