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4月30日起常州市调整部分药品价格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从2014年4月30日起全市调整藻酸双酯钠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此次公布的药品,中文通用名或英文国际专利名中表达的化学成份相同的药品制剂,归类为同种药品,凡剂型、规格、含量相同的执行同一价格。我省现行集中采购药品的中标零售价格高于此次公布的价格的,必须按照本次公布的价格执行,低于本次公布的价格的,原则上不得擅自提高。 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常州市26个品种118个规格的药品,其中价格下调75个品规,价格上调13个品规,价格不变的有30个品规,全部平均降价幅度为37.73%,最高降幅达到70.69%。据统计,此次价格调整后预计全市全年可减轻患者负担1323.8万元。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9 13:42: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