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四措并举助推撤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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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常州财政立足本职,加强沟通,全力助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撤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截止3月中旬,常州市级事业单位共有33家需进行资产清查,财政部门已完成批复18家,同意划转处置净资产15076.32万元,另外15家单位正在清理中。 一是出台制度,明确程序。制定《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过程中做好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资产清查、处置、移交和接收等方面明确了时间、范围和程序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主动对接,提供服务。按照编办提供的事业单位清理名单,主动联系各单位,指导单位按要求做好资产清查和相关资产处置工作,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和接收。三是加快进度,提高效率。按规定及时批复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过程中所涉及国有资产转让事宜。资料齐全的,第一时间拟文批复;资料不齐全的,在单位提交时即告知单位及时补全相关材料,确保常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有序推进。四是加强协调,齐抓共管。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严密性和完整性,财政与编办加强协调,及时掌握清理名单,积极反馈撤并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情况。发挥部门合力,督促事业单位及时进行资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在清理规范中不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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