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公证处组织学习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民法典,武进公证处将民法典列入公证业务重要学习内容。1月23日上午,武进公证处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全处人员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
武进公证处主任陈华明强调要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和理解民法典精神实质及核心要义,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公证人员要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武进公证处副主任秦敏刚领读并带领全体公证人员对照着旧法,对《民法典》中修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代理、婚姻家庭、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尤其是结合公证实际工作,加深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运用,使理论与实践形成互动、深化学习效果。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公证人员依法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